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方式,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积极推动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为完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明确管理责任,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健全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平方米,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抓牢、抓细、抓实,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创新、责任落实。
(二)以网格点(单元)为依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房屋建筑和人员管理属性为主体,将校园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实施“定格、定人、定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不留盲区,消防隐患治理不留死角。各网格点管理使用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人(网格员和协管员)一律挂牌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三)自上而下建立多级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一级网格。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一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是一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管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二级网格。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网格员对网格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三级及以下网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方便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下属三级网格、四级网格直至最小网格单元,明确各网格单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4.最小网格单元。原则上,每个办公室、实训车间、教室、寝室和独立经营档口等均为一个最小的独立网格单元,当网格或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加强动态管理。办公室和实训车间网格员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是本班教室的安全网格员,寝室长是本寝室的安全网格员,经营档口负责人为本档口安全网格员。
5.网格综合体。两个及以上部门共同使用和管理同一建筑物的,合并组成一个网格单元综合体,由主要管理或使用部门牵头,负责网格的日常管理、责任分工、工作协调、制度完善、安全检查和台账记录。主要管理部门和协同管理部门会商确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管辖范围和应当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因交叉共用而相互推诿,造成管理真空或漏洞。
二、落实消防安全教育管理主体责任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教育培训体系。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学校层面的消防教育、灭火实训、疏散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各部门根据职责和安排分层次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人,辅导员是所带班级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责任人。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特别是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引导学生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劣质插线板,不在寝室内吸烟,上课或无人期间断开全部电源、插座,关好门窗,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做好网格内各类基础设施、办公设备、实训设备、安防设施、开关插座、电气线路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发现、上报、整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学院层面组织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由保卫处负责,一般在开学前、学期中、期末或重要关键时点组织开展,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各部门对分管范围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后勤与基建处和保卫处对食堂、学生公寓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及时报告消防安全隐患。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安全隐患和事故。涉及消防设施故障维修、器材添置和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向保卫处报告。涉及教学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隐患,向系部或教务处报告。涉及房屋建筑、空调、电扇、插座等室内外常规用电设施及线路问题隐患,向后勤与基建处报告。涉及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向后勤与基建处、保卫处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报告事项应要素齐备,应提出整改措施或工作建议。
(四)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难度大、需要落实资金、办理审批流程的,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整改方案审批流程,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无正当理由延误整改的,由保卫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奖惩机制
学院党政办、纪检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后勤与基建处和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地落实。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消防安全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或不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相应处理。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绩效考核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对有关人员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适用范围包括: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扑救,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或减轻了事故损失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